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洛阳市亚啤公司骗保事实已查清、违法不究为那般

    ——洛阳市亚啤公司、洛阳市社保局征缴二科错上加错的行为令人愤慨


    我叫和德生,男,现年57岁,洛阳市亚洲啤酒有限公司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身份证号:410303195709010033,社会保障号:41030001200362,住房公积金号:020117300455,电话:15036349959。

    洛阳亚洲啤酒有限公司是1994年12月由洛阳市啤酒厂与菲律宾陈永裁合资组建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去年外商提前12年违约将其资产转让给百威英博啤酒集团,目前中外双方正在清算中。

    1997年3月至2009年2月,本人在停薪留职期间,洛阳亚啤有限公司在代缴“三险一金”中只给收据,不给社保对账单,使本人长期无法对账。

    2010年本人从洛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取回的1995年1月至2009年12月社会保险月明细表中得知:1997年3月至2009年2月,公司与本人应缴(已缴)基本养老保险12700.72元,其中本人应缴(已缴)5118.68元;2002年7月至2009年2月,公司与本人应缴(已缴)基本医疗保险4654.68元,其中本人应缴(已缴)1095.28元;2007年7月至2009年2月公司与本人应缴(已缴)失业保险529.08元,其中本人应缴(已缴)176.36元。上述“三险”合计,公司与本人应缴(已缴)17884.48元,其中本人应缴(已缴)6390.36元。然而公司12年共收取本人29085.4元,扣除本人应缴(已缴)“三险”6390.32元,加之大额医疗保险270元,还有22425.08元没有计入本人账户。同时,公司少给本人缴纳8年失业保险,2年零6个月基本医疗保险。

    本人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回的证据得知,公司从2003年1月至2009年7月,6年零7个月未给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0年12月13日,本人申请劳动仲裁,洛龙劳(2011)中不字1号以不属于劳动仲裁范围为由不予仲裁,要求本人与公司到市社保中心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账,公司置之不理。

    2011年初,本人向洛阳市监察局举报,姜局长作出“妥善处理”的批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周副局长要求洛阳市劳动监察支队处理。该支队顾队长经初查告知本人情况属实,并要求本人进一步完善材料。然而当顾队长正式发函取证时,洛阳市社保局征缴二科出具一份盖有公章的 “模拟推算证据”。顾队长以不懂社保业务技术为由也加盖了公章,并将材料退给了洛阳市监察局。

    后来,在市监察局综合办公室郭主任的再三催办下,市社保局征缴二科张副科长主持召开了由亚啤公司高某某、本人、社保局等5人对话会。会上该局一位女同志对“模拟推算证据”反复狡辩,对本人事先从社保局取回的“三险”月明细报表横加指责。当她打开电脑证明本人出示的“三险”月明细报表是正确时,张副科长表示一定帮我解决。

    然而,洛阳亚洲啤酒有限公司我行我素,不予解决。洛阳市监察局综合办郭主任以本人没有立案为由不予处理,并要求本人上告。

    2012年10月27日,本人先后向洛阳市国资委赵副主任、洛阳市社保局主管社会保险征缴的王副局长、洛阳市公安局金谷园派出所经侦二中队举报,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立案侦查。

    2013年4月29日上午约10时,本人与洛阳亚洲啤酒有限公司劳动人事部高某某、金谷园派出所办案人员刘某某、印某某来到市社保局王副局长办公室,进一步核实本人从该局取回的“三险”月明细报表,王副局长开门见山地说:“这是我局给老和出示的三险月明细报表,前边一栏指的是个人缴纳,后边一栏指的是企业与个人共同缴纳”,“过去公司缴多少是多少,我们不会多记一分或少记一分”,“个人缴纳计入个人账户”。并对高某某说“盖章吧?”“不盖章也可以,你们的问题你们回去自己解决”,高某某默认。这时该局一位女工作人员与征缴二科张副科长通电话后,暗示王副局长不要盖章。王副局长生气地说“将来打起官司你们去应诉!”最后王副局长告诉我们“等张副科长回来再出一份证据”。

    2013年6月2日,本人给市社保局征缴二科张副科长写信,要求撤回该科过去出示的“模拟推算证据”,并如实向金谷园派出所作证,张副科长至今不予回复。

    金谷园派出所多次上门,要求征缴二科张副科长作证,张总是以工作忙、相关人员不在家为由不予作证。

    本人认为:洛阳亚啤有限公司滥用职权、骗取本人“三险一金”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洛阳市社保局征缴二科渎职失职、欺上瞒下涉嫌包庇;这种官商勾结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而且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仅损害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公共利益,而且给本人造成退休社保工资基数低等无法估算的经济损失。因此,强烈呼吁洛阳市纪委、洛阳市政法委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追回被骗的“三险一金”,并予以赔偿。

    目前,在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那些涉案的党员干部该不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呢?!





    举报人:和德生

    2013年7月13日

    hds123456 2013-07-15 评论4 浏览5379 编号 2013071521131628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07-17 14:38:57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洛阳市亚洲啤酒有限公司在您停薪留职期间(1997年3月至2009年2月)多收取社会保险费一事,2011年3月9日,市社保局收到洛阳市劳动监察大队协查函,于2011年3月14日进行了复函,提供了在此期间您应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011年6月,市社保局又向市纪委做出了关于提供的社会保险费数据的书面汇报,按纪委要求,市社保局专门组织亚洲啤酒公司、市社保局监察人事科、信息科、征缴科和您参加的数据说明解释会议。现在您已向市公安局金谷分局经侦部门进行了举报,我们将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提供您的参保缴费信息,以便于相关部门尽快调查处理。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