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洛龙区为民小区7#楼业主,我们居住的是一幢7层高的住宅,2011年洛阳市规划局批复在我们的西侧约10余米的地方建设了一座22层住宅楼,随后又在我们南侧相邻的联通公司院内规划怡和嘉园项目,其中1#楼33层,距我们7#楼仅20余米的距离,详见附图,我们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了不下100余人次,目前1#楼在无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却在有关部门的默许下进行非法建设。。。。。。国家城市建筑规划中提到,居民楼房设计考虑到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及视觉感受。我们7号楼处在这样的空间里,可想而知我们的生存环境将会是什么样?谁来为我们老人、孩子的健康买单?这难道就是洛阳规划部门的“杰作”吗?在有着丰厚文化底蕴的洛阳,这难道就是我们规划部门的水平吗?《洛阳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中明确了 “各项建筑工程,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根据城市规划有关规定创造良好的环境。”的宗旨,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城市建设要遵循的基本准则,难道这就是规划局为我们创造良好的良好环境吗?当我们走进公务员小区,开阔的空间、如画的环境使我们如同置身于仙境,我们为我们的新区规划叫好,反过来看看我们为民小区7#楼的建筑环境吧,同样是洛阳市规划局的 “杰作”,情况却是天壤之别,难道就因为一个是民一个是官吗?我们要求规划局各级部门真正地为我们为民小区7#楼业主当家作主的,支持我们的合法诉求,给我们一个满意的交待,打造真正意义上的平安洛阳、和谐洛阳。
请每一位有良知和负责任的人倾听百姓的疾苦和心声,不要封锁我们呐喊!!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12-08-15 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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