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的领导:
您们好,我们要投诉瀍河区唐城花园物业公司乱提水价的问题。
一、基本事实:
洛阳市水务集团在收取居民水费时按阶梯水费收取,标准为每月10吨以下的按2.3元/吨,每月在10-26吨的按2.55元/吨。水务集团将小区情况分为“转供”和“直供”两种。居民直接到营业厅或者洛阳银行缴费的小区叫做“直供”小区,居民无法直接到水务集团营业厅或者洛阳银行缴费的小区叫做“转供”。 瀍河回族区唐城花园小区就是“转供”小区,对这种“转供”小区水务集团直接对小区的总表收取水费,标准是2.55元/吨,方法是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但唐城花园小区的物业公司目前收取业主的水费是按2.6元/吨,我们家用水每月从来都不到10吨,却要被迫按2.6/吨的标准缴纳水费,这样一来每吨要多缴3毛钱。问物业公司原因该公司说:“这是水管跑冒滴漏的损耗费和公司平常浇花浇草的开支”。难道那些“直供”小区就没有“跑冒滴漏、浇草浇花”现象吗?据我了解的情况是“直供”小区物业无法加费,水电费均是个人缴的,不存在“加损耗”的现象。再者说业主缴的物业管理费、垃圾费和房屋维修金是干啥用的?不就是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垃圾的清理、房屋的维修、员工开资的吗?浇花浇草的费用又加在业主身上不妥吧,这种擅自涨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二、我们的诉求是:
1该公司必须在小区内张贴公开道歉信
2退还这几年多收业主的水费钱。
3物价局应对该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谢谢 :业主(期盼回音)。
2012年05月31日
回复部门:发改委 2012-06-04 16:07:1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并在调查落实中,待调查结束后予以回复,请耐心等待。
洛阳市物价检查所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网友您好:
接此举报后,我所立即派人就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检查。
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洛阳市城市供水价格的通知》(洛发改价管[2010]2号)规定,居民生活用水未抄表到户的统一执行2.55元/立方米。唐城花园小区水务集团未抄表到户,水价应执行2.55元/立方米,该小区物业按2.60元/立方米收取,每立方米多收5分,是错误的。
经查,该小区五百余户,月平均用水量四千吨左右,每户不足10吨,平均每月每户多收0.5元。该小区水电户表一直未进行改造,仍是代收代缴管理。由于变损、线损等原因,水电亏损严重,平均每月水电亏损四千余元。
根据检查情况,我单位对双枫物业公司做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立即纠正违价行为,严格按照洛发改价管[2010]2号文件规定水价(2.55元/立方米)执行,2我所将依照有关价格法规进一步处理。
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洛阳市物价检查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