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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合同签约,2013年9月底交房,至今未交,售楼部反馈违约金按合同为万分之0.5每天赔付,至今尚未赔付。开始买房时,签售房合同时提出异议,开发商以格式合同为由,不予修改。现延期交房,是否请问万分之0.5的违约金是否合理?低于同期银行活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