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蓝郡。汇景湾延期交房违约金赔付问题

    售房合同签约,2013年9月底交房,至今未交,售楼部反馈违约金按合同为万分之0.5每天赔付,至今尚未赔付。开始买房时,签售房合同时提出异议,开发商以格式合同为由,不予修改。现延期交房,是否请问万分之0.5的违约金是否合理?低于同期银行活期利息。

    uestcssy 2013-12-14 评论0 浏览1936 编号 20131214193341770 [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13-12-17 17:24:56

经查,诉求人购买的房子是洛阳市宏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洛阳蓝郡住宅小区21号楼2-1001号房屋。经电话联系诉求人,该套房屋已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诉求人可以依据已签订的购房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购房合同第十九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情况已告知诉求人。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