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4年11月买入天和苑小区房子,去办理交接时怡蓝物业让我把前房主所欠三年的物业费都交清才给我开水阀,我说前面业主欠费为啥让我交,后来经协商我答应缴费,他们给我出具的收据却写着原房主的名字,不该我交的钱我交钱连个证据都没有。望有关部门帮忙协调
涧西区丽景苑经济适用房,房子已入住两年多了,物业费发改委一直不批复价格,本来我们都是没钱的家庭。附近小区都是收一块,我们小区1块1。希望发改委早点批复价格,按周边一块钱收费。
涧水宜家小区物业人员,私自围挡小区公共面积设立收费场,私自定价。未与小区业主沟通、公示。业主询问情况,从不回答,直管收费,搞的业主的车都停到市政路上。。拖欠物业费直接停业主的水。物业是小区业主的服务人员,反而成了地头蛇行为。望政府管理部门给予督促,让物业遵从相关法规,服务于民。
水表暴走一百多方水,几乎相当于一年的用水量,家中没有漏水,都是正常用水,水表被物业锁在水表箱内,物业负责抄表,我们业主根本接触不到自家水表,我们把水费交到物业,我们交物业费,难道物业一点责任也没有??
加大力度打扫频次??确认督促了,一直我行我行,楼梯间脏的都能写字了,院子里,不下雨,尘灰大厚,垃圾成堆,除了要钱时吭声,平时都装聋作哑,一个萝卜两头切,收着物业费。电费一度加收两毛,美其名曰有损耗,可以,损耗在哪,请公示出来
凌宇犀地为啥突然业主委员要公开换物业公司,虽然我觉得现在这个公司也还不错,可能也有我了解前面的地方,但现在我们就想知道凌宇犀地要换物业公司,之前拖欠物业费的业主还会让补齐吗? 希望社区工作人员监督,大家都按时交费,就那些常年各种拖欠的人在钻空子,希望业主委员会能解决这些无赖户,真正为业主维护公正和谐氛围。
我是西工区红山街道五洲国际博览城A区1号楼111号商铺,我的诉求是,我没欠物业费,没欠水电费。物业私自断我水电,让我店铺无法正常经营,已造成我冰箱解冻,肉类和各种冻品已坏,至今3天了没有人管!没人问!这种物业不作为,横行霸道做法在市场有很多,望领导重视调查,我会把这些实事不停逐级反应到底!直到解决为止,给我的损失必须赔偿!
后庄社区物业以偷用暖气污蔑我们 强制断我们电 要求我们缴纳暖气费以及罚款 经投诉 对方联系我们解决 暖气费不退 罚款五百以一年车位费抵了 我们老百姓想着住在人家地盘 害怕对方报复 就接受了提案 对方拖延处理 在我母亲于2025年1月17再去找物业兑现的时候 对方矢口否认 扬言既然你们投诉了 你们有本事让我们退你们暖气费退罚款 你们就去 事情起因在暖气刚通上的时候 我母亲就去找过物业告知对方 因为去年开了暖气 暖气室内温度远...
1.贰号城邦二期,在没有办理暖气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足额收取物业费,现在进入四九严寒天气,我们在受冻。 2.贰号城邦二期,为啥不执行国家关于'“空置房减半收物业费的规定”。从房子交付的当天就开始足额收取物业费。好多业主房子都没有装修,没有住人,也收物业费,属于违规收费行为,请政府为我们做主,退回收取我们一年多的违法费用。
滨湖新城小区5号楼有两部电梯,经常出现安全事故,电梯经常坏,业主经常被困电梯,是不是业主出人命了,才有人管?是不是只有业主投诉了才有人发现电梯的安全问题严重性?物业只管收钱,啥心也不操,要这样的物业有啥意义?目前还有一部电梯坏着,另一部电梯也是问题诸多,那么业主的物业费能收一半吗?监管部门踢皮球的现象,不负责任的态度业主心里清楚,将来等出事了,谁也跑不了!
目前本小区设备不完善,负一层地坪未达到交房时统一地坪,不仅没有地坪漆,还长期无人打扫,却私自上调物业费,电梯三天两头出现故障存在安全隐患,给业主造成困扰,公共卫生间常年损坏持关闭状态不维修,收着物业费却服务不到位该怎么办
云星钱隆世家物业费1.95元/平方,车位管理费60元/月,各项基本服务不达标,最基础的小区照明地库照明都做不到,几次沟通协调物业不整改,现在车位管理费和物业费绑定,不交物业费车位管理费交不了,车不能进地库。请问这个合理吗?
我是偃师区乾隆世家业主,小区前期交房3年内依据物业合同物业费1.35,合同写着以后收费参考周边小区收费价格,到现在物业私自把物业费上调至1.95,并且现在小区没有完全交工,绿化、车库等配套设施不完善。这种天价收费,不知道有什么依据,我们普通百姓又该去哪里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物业费过高,已经让很多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我们老城区正安元小区,一两年来,小区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六楼的飘窗常常掉石头子儿,多次向社区物业反映,一直没人管!小区的车棚,交了物业费,还要交车棚费,不然不让业主用!小区晚上停满电动车,消防安全通道严重堵塞。大门口也被物业规划车位!小区的“飞线”,一天比一天多。每次投诉,都说解决了。实际上从来就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前天,小区着火好危险‼️老城区政府,你们是多大的老爷?为什么不到小区来看看?我们盼望能...
小区不完整,没有大门,没有当时买房承诺的配套设施,是否有权拒缴或者减少交付物业费!1.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小区设施不完善,显然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依法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