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8号下午我们在洛阳市洛龙区关林高速收费站附近发生车祸,交警事故认定书是对方全责,后来对方保险公司在查看我方车辆受损状况后,我要求对方保险公司出具车损认定书,但遭对方拒绝,理由是需经我方车辆官方4S店定损后,对方保险公司才能定损,但我方4S店要求定损需交纳2000元定损费,无奈我只能按照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将车辆从事故停车场拖至官方4S店定损,事后4S店认定维修成本3.5万元,远超我方保险公司车损保额30607.08元,且可以认定为全损,但对方保险公司仅愿意赔付2.6万元作为全部赔偿金额,这其中包含4S店维修定损费2000元和事故现场拖车费400元(有发票)。我对4S店维修定损费和拖车费由我支付,表示不服,但对方表示不服可以投诉和走诉讼程序(我有电话录音)。为此,请银保监局给与我帮助,并说明4S店定损费和拖车费是否应该由我方负责?对方保险公司全称: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对方车损理赔员:孟某某
回复部门:银保监分局 2025-10-29 16:33:25
网友您好,众诚公司未在洛阳设立机构,根据所属地监管原则,请拨打国家金融监管局热线电话1237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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