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领导好:本人于2024年8月购入洛龙区书香苑小区一套二手房,当月物业收取2000元装修押金。说是装修验收后给退款。
问题1,开始装修问物业户型图,想看哪里是承重墙,物业回复他们是后来接手的物业公司,没有标注哪里是承重墙的详细户型图,这种问题业主应该找装修公司,物业既然收取了费用,也就对此工作有验收的官方标准,没有官方的图,不知道是怎么作为验收标准,难道就是物业认为哪里是就是。还是怎样保障安全的?
2,2025年春装修完毕。物业拒绝验收,原因是业主装了地暖,感觉此原因很可笑,合理合法购入商品房,却管什么样的取暖方式,并且签装修合同时候没有告知合同上体现,只说哪里签哪里摁手印。现在装修完以这个为理由拒绝验收。让物业提供政府批准他们管理业主取暖方式的文件,他们也不提供。既然不退装修押金,给业主一个政府批准的官方文件是应该的吧?
3,如果没有政府批准物业可以随意管理业主采取什么样取暖方式的官方文件,那物业是否可以以这个为理由拒绝验收?
4,请政府相关部门回复一下,我小区物业是否有这个政府批准的官方文件。如果没有,请政府帮助我等百姓解决此无厘头的2000元扣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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