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5-04-08 16:26:02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现行的《洛阳市轨道交通禁止限制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对于携带《目录》中限制的物品乘坐轨道交通的:不得超过限制携带数量和规格。锂电池充电宝,需随身携带,每人累计不得超过2个(含),且单个容量不超过20000mAH。需标识完整、清晰,单品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60WH。您所携带的充电宝单个容量为27000mAH,不满足“单个容量不超过20000mA”的条件,按照《目录》规定,您可以自弃该物品后进站乘车,或者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如在乘车过程中需要帮助,请联系车站工作人员,我们将以最大的诚意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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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589282
2025-04-16 16:42:36
【宁夏回族自治区】
翻阅过很多城市地铁的安检要求对于27000mAH和20000mAH都有详细的计算说明
工作电压5V不高于20000mAH
工作电压3.7V不高于27000mAH
洛阳作为三线城市对于这些细致的东西混为一谈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刚刚有地铁一些制度还在不断摸索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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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秋风10
2025-04-06 11:14:20
【洛阳市洛龙区】
也就像洛阳这种客流量比较低的城市轨道交通查充电宝、水,我们去北京等大城市旅游,像包里面带的水、充电宝这些从来不检查,要是逐一检查的吧,地铁站进站口都堵塞了!挤满了待检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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