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12-12 15:23:56
网友你好: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11:30分与诉求人电话沟通,告知本人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的途径及方法,经过系统查询,诉求人在宜阳参保缴费时间不足12个月并处于中断状态,不能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依据豫人社办[2024]47号文件关于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含)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已通过电话向诉求人解释了相关政策,感谢您对宜阳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您有其他疑问可咨询社保中心行政大厅窗口电话0379-68935997。
宜阳县社会保险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