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4-12-02 14:47:42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核实,我区6月-7月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确已从财政部门发放。因诉求人未提供所在工作单位,故无法向所在单位核实具体情况。建议诉求人如有疑问,请向所在单位负责财务方面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反映,由相关财务人员与我单位及时对接,确保及时发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瀍河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3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