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违规交房,强收物业费,商品房在没有消防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开始算物业费,不说延期的问题,只说业主不收房欠费的问题,这个是不是太不合理?
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4-11-14 15:58:19
网友你好:
该项目于2020年开工建设,于2023年10月按“双检双评”国家问题楼盘政策完成竣工备案验收及房屋测绘报告,《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及《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齐全,符合业主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相关交付条件。
绿地一期3号、12号楼单元门与规划、设计图纸一致,现场过道距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物业费收取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执行,不存在违规收取物业费情况。
绿地城一区项目于2020年开工建设,2023年10月左右分批陆续交房,按业主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2年10月底,确实存在延期交房情况。经我局沟通协调绿地公司,就相关补偿问题,洛阳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个单位联合发布的豫建文【2020】13号文件,结合疫情、重污染天气管控、夏季汛期极端恶劣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和政策,影响项目建设施工,属于合理延期,合理延期后未存在延期交房情况,不存在延期补偿问题。鉴于此情况,如果业主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依法维权。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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