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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电动车交通事故被交警拖走要收300元停车费

    我的电动车新安县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拖走!事故后交警开了放车条!到停车场取车要收300元停车费!道路交通安全法93条说不要收费!就是要收费依据在哪里!

    网友1314201 2024-10-16 评论1 浏览1255 编号 20241016083505482 [公安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满意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10-16 16:36:36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9月26日事故发生后,因车辆受损且报警人受伤无法将车移走,由拖车施救公司将车辆拖至停车场保管。您反映的300元费用系拖车救援费,并非停车费,收费标准由拖车救援公司根据相关标准制定,并由市场监管部门监管。接到您的诉求后,交警大队已多次与拖车救援公司联系调解,答应收取100元拖车救援费后将车辆移走。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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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要你300都算少的了,这里的利益关系大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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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收,报警啊

    +1 +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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