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4-10-11 11:35: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孝文街道办事处调查,该小区系安置小区,伊滨区安置小区由国展公司承建,配套的地下车库属国展公司资产,根据伊滨区【2019】8号文,暂定地下车库5万元/个予以出售,如无购买需求业主也可以对闲置的车位进行租赁使用,租赁费用为2000元+500元车位管理费,业主可根据实际需求自愿选择是否购买或租赁。如需咨询其他问题,请拨打我单位联系电话:0379—674198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1
-
网友526764
2024-10-20 17:59:54
【洛阳市洛龙区】
8号文件里说车位是各个村的公共资产,公共资产的资金由各个村的征迁补偿委托款冲抵。
文件意思是车位作为公共资产配套,由村委会在征迁款里拿出来认购,再统一管理,征迁补偿委托款在哪呢?公共资产现在可以拿来进行买卖吗?
3+1
踩+1
回复
-
lyyz123
2024-10-12 11:09:20
【江西省】
安置房的附属设施属于集体的吧,不应该是承建单位所有吧!并且伊滨经开区(示范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目前不具备国有土地征收的主体资格吧,怎么能够发文决定土地征收后安置的集体资产的归属?
1+1
踩+1
1
-
网友1369564
2024-10-15 18:26:28
【广东省】
就会压榨老百姓,安置房公共面积本身就属于大家共同所有,现在车位还要买,真的不合理,如果需要购买,请将房产证办理给大家……
回复评论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