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22:50分,因金科绿都天宸7-1-1401业主违法开办民宿,房客在地下车库撞到了我们业主的车!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当天晚上处理事故到凌晨,第二天的工作被耽误!金科绿都天宸违法民宿问题存在已久,这是第一次出现事故,但是物业仍然说管不了,无法承担责任!请问物业为何把违法民宿的房客放进来的?登记时严格排查了吗?请问有关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54条第1款第3项及第2款、第11条第2款,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旅馆业)处行政拘留10-15日、并处罚款500-1000、取缔民宿、没收违法所得。这些违法民宿消防隐患非常大,未备案、不合法,现在是撞车,一定要出了人身安全事故才有人管吗?我们业主的安全,需要有关部门和物业共同守护!现在业主因撞车事故,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物业不负责!违法业主不负责!请问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9-30 16:13:22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问题已获悉,洛龙分局翠云路派出所民警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有关情况。下步将联合物业加强排查,通知民宿经营业主前来警务室进行备案登记,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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