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八月由于工作单位变动,原单位停保,新单位九月参保并同时补缴八月份社保。电话咨询相关部门后带着八月份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公章前往洛龙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叫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很肯定的说只能补养老险其他险种均不能补缴八月份,问她原因他还非常不耐烦的说这是政策不能补其他险种!无奈打好几个医疗部门电话咨询,都说理论上可以具体还是以窗口为准。然后我去三楼办公室咨询,最后给的解释是那个窗口业务不精,再换个窗口,业务不精为啥不好好培训下,不会办跟政策说不能办就是两种概念,最后叫号换了一个窗口把养老和医疗办好了。失业和工伤又没办补缴。诉求很简单失业和工伤到底能不能补?如果有政策请把相关文件发出来,不能忽悠我们这些打工人!我百度了下都说这是可以补缴的。所以希望给个权威性的回复!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4-09-25 15:43:47
网友您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规定,申请补缴社保费的责任主体是应缴费但未缴费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受理个人提出的补缴业务,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明确可由个人申请补缴的,从其规定。 诉求人8月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未及时为其参保,目前欲补缴8月社保,应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与补缴条件相关的原始材料以单位名义提起补缴申请。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由单位自正常参保起按月缴纳,不能往前补缴。 对窗口工作人员解答表述不准确给群众造成误解表示歉意,后续将对受理专区工作人员进行再次政策辅导,强调遇特殊业务时务必讲明政策,按办事申请依法依规进行受理。 已联系诉求人告知可请用人单位前来办理,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6555381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社保中心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