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4-09-15 09:23:37
网友您好!
根据洛发改价管【2013】12号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改革调整的通知,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暖期申请不用热的居民用户,缴纳基本热费,基本热费为总热费的25%。另,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基本热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洛发改【2017】4号)规定,自2017-2018年采暖期起,取消基本热费政策,对不用热居民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不用热居民用户以往年度欠缴的基本热费,仍需按照原标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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