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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暖气公司收取涧西区兴隆花园过热费是否合理

    2019年购买涧西区兴隆花园二手的购买后未使用暖气,暖气公司与2023年改造小区转供改直供,今年暖气费清单张贴后欠费5500余元,据了解我购买房产06年至19年为空置状态,未有人居住,为什么会产生过暖费,其次23年前小区暖气为物业转供,热力公司仅负责小区热力站之前部分,小区内部热力设施不归热力公司管理。

    小区内部热力23年前不归热力公司管,房子没住人,管道并联,这过热费从何说起为什么要,咨询过邻居暖气不热热力公司不管,收钱了现在又归你们管了,请给一个合理解释,

    lyd_15KEQz5LA 2024-09-13 评论0 浏览1483 编号 20240913114511935 [热力公司]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4-09-15 09:23:37

网友您好!
       根据洛发改价管【2013】12号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供暖价格改革调整的通知,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暖期申请不用热的居民用户,缴纳基本热费,基本热费为总热费的25%。另,根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基本热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洛发改【2017】4号)规定,自2017-2018年采暖期起,取消基本热费政策,对不用热居民用户不再按现行热价25%收取基本热费。不用热居民用户以往年度欠缴的基本热费,仍需按照原标准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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