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安县郁山煤矿运输队职工,2018年10月份发生了工伤,因队长:胡胜利,人事科:王兴国,李瑞霞,等人利用职权侵犯我法权益,致使我工伤理赔款项迟迟不能依法合理解决,我多次矿上领导们反映,一直没有合理解决问题! 2021年3月份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了我们特殊工种退休审核通过了(38人)因企业重组整合历年欠社保医保费,人事科等人利用职权截留企业社保医保基金,滥用职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致使我迟迟不能享受正常的特殊工种退休待遇,我多次找矿领导们,万基煤业集团公司领导们,新安县劳动局,信访局,市信访局,省信访局,省委第四巡察组,等问题一直推诿扯皮,望职能部门依法追查问责,依法合理解决! [查看详情+]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退休问题已完结。关于滥用职权侵占职工权益事项,建议您持相关证据向纪检部门反映。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8-26 15:01:4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社保中心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社保中心系统查询到您在2020年6月18日办理离职;但您称还在煤矿上班,并未离职,2020年12-2023年12之间参保情况将提交到参保登记股核实,具体信息将会后续告知,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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