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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安县郁山煤矿运输队职工,2018年10月份发生了工伤,因队长:胡胜利,人事科:王兴国,李瑞霞,等人利用职权侵犯我法权益,致使我工伤理赔款项迟迟不能依法合理解决,我多次矿上领导们反映,一直没有合理解决问题!
2021年3月份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了我们特殊工种退休审核通过了(38人)因企业重组整合历年欠社保医保费,人事科等人利用职权截留企业社保医保基金,滥用职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致使我迟迟不能享受正常的特殊工种退休待遇,我多次找矿领导们,万基煤业集团公司领导们,新安县劳动局,信访局,市信访局,省信访局,省委第四巡察组,等问题一直推诿扯皮,望职能部门依法追查问责,依法合理解决!
信访局 新安县 职工 人事科 退休 依法 利用职权 工种 工伤 合理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4-07-29 17:48:26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退休问题已完结。关于滥用职权侵占职工权益事项,建议您持相关证据向纪检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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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民不刁 2024-07-28 18:34:31 【洛阳市涧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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