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康城社区金盾花园8号楼7单元801开办旅馆,据网络平台可查的记录显示,自2023年10月至今,已长达10个月之久,期间多次出现未成年人入住且无专人负责住宿登记,无人负责治安维护,无消防培训演练等必要设施和活动。
根据我市公安局2024年4月25号在本网站回答群众提问所言:开办民宿需要至少包含一下证明文件:1-公安部门签发的《特种行业申请登记表》;2-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3-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申请开办旅馆应提供《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的证明材料》。现对洛龙区翠云路街道康城社区金盾花园8号楼7单元801开办旅馆一事,请核实经营单位其是否具有以上全部手续,本人申明,作为楼下业主,本人及家人从未签署相应证明材料。
本人诉求如下:核实完毕,望告知结果,出示相应证明材料,
若符合条件,烦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同志予以关注相应治安问题;
若不符合条件,请予以依法取缔为盼;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4-07-29 08:49:04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问题已获悉,洛龙公安分局翠云路派出所民警已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有关情况,已通知民宿业主前往警务室进行备案登记,物业加强对外来人员进行人员核实。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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