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张少曾,原洛阳精密机床有限公司职工,公司自2009年至2015年6月,陆续向社保局断交我的养老保障金34个月,欠交金额约2万元,住房公积金约1万元。直到2024年7月,我办理退休时没法办理。在和单位协商,先由我个人垫付养老保障金约4万元(其中约2万元叫什么滞纳金)。交洛阳税务局后办理退休。交费凭证已交公司。时至今日,多次催要,要么找不着人,要么找的人说当不了家,没钱。我想说造成这种原因是政府和企业造成的。现在企业经营问题到处欠钱要拍卖。我一辈子奉献给企业。现办理退休垫付养老保障金,还是借亲朋好友的。公司欠职工养老保障金没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尽到监督职责。现在我希望政府职能部门,尽到职责督促企业,能归还托欠我的垫付养老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这两部份保命钱。拜托!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30 10: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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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反映的问题属于与单位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向单位主管部门反映协调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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