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大部分楼盘都有恃无恐延期三个月交付。不出意料,凤凰湾在临近交房时候也通知延期交房。我曾纳闷为啥洛阳这么多楼盘都延期交房。开发商不介意违约赔偿呢。直到看到下面这个政令,心凉了半截。
洛政办(2022)84号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第十八条:2022年12月1日前开工的项目,受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部分房地产项目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房的可以顺延,顺延期限不不得超过3个月。
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第一开发商卖房的时候,疫情已经发生,这时候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应该是把疫情因素考虑在内的。不应该以疫情为借口延期交房。
第二,政府同意顺延三个月是否合理,是否征求所有业主的意见。维持市场稳定,舍小家顾大家我们可以承受,但是不能让开发商肆无忌惮地延期吧。那我们和开发商签的合同还有什么意义。在全国别的地方都在保障如何减少延期楼盘数量的时候,我认为政府应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不应该全部都同意顺延。为啥有的楼盘同样经历疫情,却没有延期交付呢。
第三,政府同意顺延,也不应该影响合同内容的执行。开发商应该遵循合同,给出相应的赔偿。
买房是几代人的积蓄,年轻人承受很大的压力。目前的延期交付,可能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本着在洛阳安家立业,现在得我已经有了去别的城市发展的念头。希望政府能考虑到我们这批人的艰辛与无奈。让开发商尽快交房,协商赔偿事宜。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05-29 16:32:21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此事。经了解,开发企业计划将在 2024 年 8 月 28 日前完成交付。关于您反映的延期赔付问题,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若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时,双方应依据双方的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求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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