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传的三张图片第一个是县里房管中心的投诉回复,认为路通建业城的物业服务差、环境差与1.5的招标价相差甚远,物、价不符,给出意见让物业公司暂缓涨价。第二个第三个都是麻屯镇政府的回复,水平高低一目了然。都在一条街上,走路十分钟都到了,百姓身处水深火热之中,你来调查了吗?就复制粘贴回复百姓敷衍了事?什么人员工资上涨,涨了多少敢说吗,一群老头老太太给人家多高的薪水,敢说出来吗?设备维护什么的,别的小区不用维护?人家都没涨,就光给你费用增加了,管理一个企业,亏损了要不要节能减耗降低成本?自身不找原因,逮住业主当地主土豪使劲儿宰?说了多少遍了,物、价不符!物、价不符!物、价不符!你们不顾实际情况,拿着招标价当挡箭牌?投诉回复镇里都是向着物业说话,支持物业涨价。都说了目前还不是1.5的服务水平,你们官商勾结逼着老百姓交钱?我查了很多资料,人数过半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你们让超过三分之二才行,请拿出你的红头文件,不能你咋说就咋办。但我不会放弃投诉,县里不行去市里不行去省里,我就要看看这个物业公司的能量有多大。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4-05-24 14:50:03
尊敬的网友:
您好,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2021年12月28日,洛阳路通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洛阳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路通花园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河南宏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物业服务费为1.5元/月·平方米。交房初期部分公共设施设备不完善,物业费没有执行招标价,随着物业人员工资上涨,监控、消防等设施增加并相继投用,电梯与消防等特种设备维保等费用不断增加,以及增加无负压三次供水设备(保证6层以上居民用水),从2024年1月1日期,物业费执行招标价,但物业费交1年送2个月。我镇已要求路通花园物业不得将物业费缴纳与充电捆绑;对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我镇已建议物业公司通过催缴、律师函、诉讼等渠道解决拖欠物业费问题;同时,业主入住后,按期支付物业费也是业主的应尽义务。关于更换物业及业委会问题,物业公司的选聘和解聘由业主大会和全体业主共同决定,镇政府支持业主的各项合法民主决策。 洛阳市孟津区麻屯镇人民政府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