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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社保交存问题

    我是1991年参加工作,在自筹自支事业单位,单位当年开始交了社保,1999年一2005年调企业工作,企业当时扣了社保但查未交,2005年又调回事业单位(单位一直交社保)2020年辞职与单位解除劳关系,现在想在企业补交或重新交,以前在事业单位交的社保还算吗,今年55岁了离退休还有5年,当年在企业设有交现在能补吗?怎样补?请给以回复!谢谢!

    网友1474930 2024-04-17 评论0 浏览573 编号 2024041718103966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4-23 11:29:17

网友您好,依据豫人社规【2020】4号文、豫社保【2020】30号文件规定,补缴业务由单位申请,不受理个人申请,资料由应缴未缴的用人单位提供补缴职工的原始档案、仲裁书、财务记账凭证和工资发放凭证等与补缴条件相关的原始材料,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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