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洛阳网百姓呼声!

[登录][注册]   忘记密码?

百姓呼声,服务百姓,12345便民热线,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

  • [投诉] 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拖欠养老金。

    我于2006年1月1日与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签订洛阳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于2006年1月1日入职工作。2010年1月离职,现发现河南省工人龙门养老院未有缴纳2006年1月1日到2008年5月1日应繳未缴27个月的养老金

    lyd_m37qI05E02Q 2024-01-24 评论2 浏览2453 编号 20240124171821915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1-25 13:32:36

网友您好,依据豫人社规【2020】4号文、豫社保【2020】30号文件规定,由应缴未缴的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补缴时还需要提供补缴职工的原始档案、仲裁书、财务记账凭证和工资发放凭证等与补缴条件相关的原始材料。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支持。

如果您对此回复不满意! 点击追问

网友满意度调查:

[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我去找过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人家就不鸟你。 像你们这解决办法不就又中断了吗?

    +1 +1 回复

  • 由你们通知河南省工人龙门疗养院最合适。

    +1 +1 回复

登录后参与讨论:(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洛阳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尊敬的用户:

  1.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3.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