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老人在外地,因为有事12月份才回来,所以暖气费没交,一直也没供暖。咨询热力部门后得知不管用几个月都得按全费交,请问这制度合理吗?没有使用就得交费这是谁定的霸王条款??这种情况没有上级部门监督吗?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3-12-28 16:48:23
网友您好:
因为洛阳市集中供热热价标准是按照采暖期制定的平均热价,按面积计费的用户无法按自主选择的用热期进行缴费用热;根据洛发改价管〔2013〕12号文件收费标准及《洛阳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对不具备分户用热计量条件的,应当按照供热面积和实际供热天数收费,计算方式为:建筑面积×实际供热天数×0.18元/平方米·日×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为90%、小高层建筑为86%、高层建筑为82%)。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