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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洛龙区某单位员工,于今年4月申请青年人才补贴,已于7月审批完毕,因公司内部轮岗要求,于8月到我司于洛阳的其他项目轮岗,社保缴纳地由洛龙变更到宜阳县,11月重新轮岗至洛龙区,社保已重新在洛龙区缴纳,本人人才补贴于8月以离职为由被暂停,仅公示到7月,11月得知人才补贴被停后想重新提交人才补贴申请,区人社局不予提供申请系统状态解解除,要求提供个税证明,但市人社局明确反馈无需提供,因12月26日申请系统即将关闭,时间有限,个税证明需到下月提供,请区人社局考虑实际情况,予以解决
社局 补贴 轮岗 洛龙区 人才 申请 区人 提供 缴纳 宜阳县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2-28 16:47:02
网友您好: 您的咨询已知悉,已有工作人员与您联系,详细解释相关政策,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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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303409 2023-12-21 11:34:27 【洛阳市洛龙区】
区人社局已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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