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西路29号院22年以前是物业供暖。我家是2019年装的暖气,一直到21年供暖结束,室内温度都在22℃以上。22年冬暖气改造转入直供洛阳热力公司装表,温度一直达不到18℃。天气温度高了,能达到18℃。今年从供暖开始,温度一直达不到18℃。12月10日下雪以来,室内温度只有15℃。打电话,维修师傅说管道没问题。室内是自己装的不管。及时缴费,费用收到了,就不管了。进水管的温度是51℃,能热吗?我们洗澡的温度还51℃呢?不能为了节约,不顾老百姓的冷暖吧?
回复部门:热力公司 2023-12-18 17:13:37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标准《城镇供暖服务》(GB/T33833)之规定,“5.1 供暖温度在正常天气条件下,且供热系统正常运行时,供热经营企业应确保热用户的卧室、起居室内的供暖温度不低于18℃。
注1:正常天气条件指各地建筑物供暖系统设计时限定的室外平均气温。具体依据GB 50736-2012中附录A“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的规定执行。室外日平均气温以专业气象部门发布的数据为准。
注2:可自主设定、调节室内温度的除外。
注3:已实行热计量计费的热用户按已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执行。
”,《城镇供热服务》对供热方的服务和用热方的采暖设施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用户室温有明确规定,没有规定供水温度。因此,供暖是否合格的检验标准是在正常天气,在供暖设施建设符合GB50736的前提下,室温是否不低于18度,如果你的采暖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室温不达标,责任就是供热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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