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12-01 18:17:34
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经查询,您的住房公积金首次汇缴年月为2023年8月。您可登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或关注”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
社保问题建议您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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