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里暖烘烘,为何我家冷飕飕?
当别人在享受暖意的时候,我们只能享受凉凉。
1.新安县上宅公园城邦新入物业(新安县启冠劳务公司),2023.4月以来,不清不楚的,在没有公开选拔非正常渠道入住本小区,其程序不具有合法性,没有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没有征求业主的意见,更没有经过“双过半”的业主同意,侵害其知情权、共同管理权等权益。业主是物业服务内容的接受者及服务费的承担者,有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
2.未经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私自安装梯控设备,限制使用电梯上下楼自由,以威胁而非友善的途径强制收物业费。
3.未经协商,物业公司一言堂方式用暖气费和物业费捆绑等理由强制征收物业费。
4.未制定及提供详细服务流程及标准,服务准则,权益划分等细则等公示。
5.物业公司没有专业经验的管理人员,只依靠社区背景强行入住,不当得利方式谋利,不惑民心民意。
6.物业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未经业主大会或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强制收取。
《民法典》《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如今的法制社会,共产党领导下,政府人员居然纵容物业公司知法犯法,物业企业相关服务并不到位,却依然敢强制捆绑暖气费和物业费收取,置政府多次出台的文件于无物,监管单位对于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敷衍了事,毫无效果,企业肆意妄为,是否存在官商相护沆瀣一气?是否真正关心老百姓民生取暖问题?
在业主代表多次和政府信访部门人员沟通后,企业依然我行我素,政府不担当不作为,相关监管部门,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真正把老百姓的困难放在心上?还是仅仅坐在办公室打几个字敷衍回复? 取暖季已经开始,殷切期盼相关部门给出最终处理结果,对于物业企业违法违规捆绑收费问题坚决予以制止!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3-11-15 10:21:47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 经调查,1、上宅小区自2014年开始业主陆续入住,一直由原置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在为业主提供服务。由于原置业公司管理不善,2023年3月成立了上宅小区物管会,并对物业公司进行更换。2023年4月新的物业公司正式进驻上宅小区。新物业入驻后,并未承接原物业公司债务问题,因此物业费仍需缴纳。2、电梯梯控问题:因小区有业主家中被盗,且损失严重,为确保业主财产安全,加装了梯控,后因部分业主不同意安装,目前梯控并未启用。3、物业费与暖气费捆绑收费问题:物业费未与取暖费捆绑,已经缴纳取暖费的业主已经通暖。4、服务准则、服务标准公示问题:已在小区内进行公示。5、物业公司没有专业管理人员,不当牟利问题:经查,新的物业公司在2023年4月进驻后,对小区内部进行改造,在未收取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共垫资40余万元才基本保障了小区正常运转,不存在不当牟利问题。6、物业收费标准未经过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物业费涨价需要经过业主代表大会同意。该小区报上级部门备案批准,从2023年7月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收费标准为1.1元每平方,收费时间段为期一年,在缴纳物业费期间部分业主认为收费标准过高,要求物业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后经与物业公司协调,同意将收费标准降为0.9元每平方。如您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城关镇电话进行咨询城关镇电话:67267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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