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宜阳县 2023-09-28 11:24:36
网友你好:
现将左岸府有关问题统一回复如下:
1、对于6.7号楼与3.5号楼之间的隔离墙公司已考虑开始安装,充分保证业主入住后的安全。
2、根据《洛阳市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第八条规定,物业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房屋(包括业主空置的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次月交纳。因此,物业费开始收取时间应当以房屋“竣工”交付之日的次月起开始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如该楼宇未取得竣工备案许可证(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证明),不得交付使用,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因故未按时交给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未竣工验收期间,业主可以拒绝收房,并依据购房合同维护自身权益。
3、项目方会将缺乏的配套设施尽快完善。
4、4栋楼的连廊门已在考虑范围内,因设计为木制夹板门,生产厂家较少,工程部正在联系厂家定制过程中。
5、因主大门规划建设于滨河北路南侧,左岸府临滨河北路还有两栋楼未建设,主大门暂时无法施工,所以小区西侧外围设有临时道路可供业主正常通行。
6、小区绿化已经做了一部分,目前也正在购买后续所需材料中,根据天气情况会逐步完善绿化。
宜阳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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