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3-09-21 17:06:41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问题已获悉。我们已通知洛龙分局学府派出所民警与您电话联系,感谢您的意见建议。按照河南省公安厅文件《关于实行新生儿出生登记业务“全省通办”的通知》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内容可以为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
1、新生儿在河南省内出生并取得《出生医学证明》;
2、新生儿属婚内生育;
3、父母双方户籍均在本省且同民族;
4、随父或随母在本省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5、新生儿年龄不超过6岁。
您的情况不符合第三条之规定,学府派出所户籍室无法为您登记新生儿业务,需要回外市户籍地办理。关于是否需要本人到场,需咨询当地户籍部门政策。2023.9.20下午4点20分的回访电话中已向您详细解释告知,感谢您的理解,您希望相关部门能改进此项业务,在将来能实现办理此项业务的建议我们已向上级部门反映。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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