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3-05-10 15:39:55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经了解,关于该项目施工情况,目前项目工程进度:2023年10月交房楼栋主体已完成,二次结构完成,内外粉刷完成,批白完成,屋面施工完成,屋面钢构完成,顶棚批白完成,栏杆安装完成70%,外保温完成80%,排水管安装完成,目前项目外保温单位、内装修单位、外幕墙装修单位、外网单位、景观单位、总包管理人员已经进场施工,约80人;小区会客厅正在装修、管网、保温、真石漆正在施工。开发企业承诺,按双方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后期我中心将和多部门联合协调处理,保障项目按期交房。
关于资金未进监管账户问题,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此事。经了解,关于您反映合同中资金监管账户的问题,根据《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洛政〔2020〕43号文第十二条: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帐户。承购人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其按揭贷款由贷款银行直接划入由购房合同约定的监管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帐户。且购房人与按揭贷款银行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合同条款中有还款账户等约定。若按揭贷款银行未按《洛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要求将购房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内,我中心将会督促其按揭贷款银行进行整改,若该银行拒不进行整改,请您向其银行主管部门反映此问题。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206571、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