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3-05-05 09:28:05
客户您好:
经落实,军安小区一期为我公司注册总表管理客户,原先由乐弘物业负责管理内部用水。因管理不善,该物业于2023年4月撤离,现小区由长春路办事处军安社区代管。经查,原管理单位2023年1至4月累计拖欠水费15万余元。根据《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客户连续两个月不缴纳水费的,供水企业可采取措施暂停供水。为了确保居民正常生活,我公司并没有采取暂停供水措施,主动安排专人,连续数月积极与乐弘物业及社区办事处沟通,但始终没有进展。4月28日,我们再次向社区办事处送达催费告知函,并在小区内张贴公示,明确告知如再不清缴欠费,将不得不采取措施。5月4日17:30,由于费用仍未结清,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对该小区采取措施暂停供水。经与社区办事处协商,当晚20:00已暂时恢复供水。后续我们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协调争取尽快解决。感谢您的认可和理解。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