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洛阳新冠大流行期间,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导致大部分员工感染。居家隔离期间,工资是否应该正常发放呢?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23年1月8日前,对新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
您好,洛阳朝霞文化公司的员工12月感染新冠居家隔离期间,我们公司是按请假处理,扣除了相应的工资。请你们进行核实处理。
回复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2-22 16:21:35
网友您好,关于无故克扣工资,根据劳动监察属地管理的原则,如果您工作地点在洛龙区,您可向洛龙区人社部门反映处理,电话:65523790。希望您反映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