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9年10月购买的蓝光钰珑府二期房产,原定2022年3月1日交房,但是开发商延期至同年10月1日交房,去收房时,物业以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必须交房一年以上物业费,才可以把钥匙拿走。请问①针对于开发商延期6个月交付,有哪些赔偿标准?【开发商总是以还没有出结果为由,一直拖延不给结果】②物业费交费周期必须要一年以上么?③不交物业费是否就不给房产钥匙呢?希望相关部门能给解决问题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2-13 09:37:48
网友您好:
经查,根据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收房时需缴纳一年物业服务费。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当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缴纳。关于延期交付赔偿问题,诉求人可向开发商了解或走司法程序予以解决。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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