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投诉为第34次投诉!
据了解,此房并未出售,屋内仍有人居住。
2022年4月6日首次投诉,16次投诉后,
2022年7月12日回复说下达了自拆通知 https://people.lyd.com.cn/wenti/20220711091640310;
2022年9月28日回复说要联合城管和自然规划局进行依法拆除 https://people.lyd.com.cn/wenti/20220921160821966;
2022年12月2日回复说已对此违建进行了认定,将依法整治 https://people.lyd.com.cn/wenti/20221111134428901;
2023年1月3日回复说拆除过程中怕漏水不拆除。(现仍保持照片原貌,未有任何行动迹象) https://people.lyd.com.cn/wenti/20221226100431689;
在这里请问下我们的主管部门2023年1月3日给予的回复遵循了《洛阳市城市区商品房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方案》的第几条第几款?主管部门给予回复的法律依据何在?请明示!!!
同理,在这里想问下我们的主管部门,闯红灯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是不是可以不扣分、不处罚?
我们主管部门置其他广大业主利益和消防安全而不顾,为违法行为开绿灯,为违法行为保驾护航,做违法行为人的保护伞!今后的私搭乱建还如何整治?
为什么执法部门对曾经的征地的强拆快、准、狠、强,对本投诉违建的执法却缩头缩脑?还进行包庇和坦护?
至于漏水说,违法行为人应为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而不能成为保留违建的借口!!!
也请各位网友对政府的做法给予积极点评!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3-03-03 09:37:43
网友您好:
接到网民受理单后,办事处高度重视,再次与物业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实,经与原房主了解得知该户房屋已出售。同时联系现房主,称目前在外地,待回洛阳后,配合整治恢复原貌。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龙区龙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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