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10-10 16:30: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卫健委进行办理。经了解,2006-2007年期间老城医院属独立核算事业差供单位,所有人员(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由医院独立核算发放,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不需要卫生局进行审批,由医院自行发放,离退休职工在医院改制时,对其工资出现的问题,已进行补偿发放,每位同志针对职称职级高低不同,进行核算,并到场认可签字发放。如仍对工资有异议请到老城医院老干部管理办公室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