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业路13号院业主,2006年在群众极力反对的情况下进行的水网改造,把原铁管换成了劣质塑料管,方便了工作人员抄表,却让住户承担了改造施工费用,改造后时有水管漏水现象。去年,我家因漏水问题多次找老城水务集团进行协商未果,无奈情况下进行投诉,得到了市集团和老城分公司领导的重视,并协调施工方进行了维修。今年,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在与老城分公司沟通无果的情况再次进行投诉,工作人员在无现场查看和与本人沟通的情况下,回复说已过工程质保期,让我自行找人维修。请问若不是你们私自(未经群众同意)改装水管,会这种漏水现象吗?施工单位你们也帮联系,施工图纸你们也不提供,好几家的水管在一起,我怎么能私自去动,别人家漏水了谁负责?去年,刚修过的水管,今年又漏水,在不在保修期?《洛阳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原则上是以水表为限,这是针对新小区说的,水网改造小区的特殊性能用原则上界线吗?以上问题,请我们工作人员一定要转告领导,群众利益无小事,也望贵公司领导重视,予以尽快协调解决。
回复部门:水务集团 2022-09-12 14:34:52
客户您好:
关注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们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落实。经查,金业路(利康建筑物业)于2006年进行水网改造。经现场查看,漏点位于2楼住户家中卫生间内,由于管道建设年代久远,老化造成漏水。为了帮客户解决问题,现已提供延伸服务进行维修,我们将持续关注维修进度,及后续使用情况。已与您联系反馈说明上述情况,感谢您的认可和理解。如您在用水方面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我公司24小时服务热线:9610001,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