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简述:本人西工区西小屯村民,现在户籍归汉屯路派出所管(之前归洛北派出所管)因本人身份证丢失,需要补办身份证。没想到引发一系列问题,奔波数次腿都跑断了也解决不了,无奈只有请各位领导一起来研究解决办法。
为了理清前后关系,有必要先对我家户口本上的主要人物情况做一个简要说明:户主是我父亲,办理第一代身份证之前,户口本上我父亲原名“李四绪”,曾用名“李宏武”,我家宅基地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也为“李宏武”,这本来是没有问题的。后我村整体收回更换户口本并办理第一代身份证,洛北派出所民警在录入信息时,因业务不熟练,误将李四绪录入为“李四予”,并将曾用名“李宏武”漏掉未录入系统。后新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下发,我父亲发现这一情况后,两次到洛北派出所反映情况,当时民警以档案资料太多不好查,错一个字不影响为由,一直没有及时更正,后来此事不了了之。一代身份证上的名字“李四予”也一直沿用至今。可是,后来西小屯拆迁后,问题就出来了,身份证“李四予”与宅基证“李宏武”不一致,但当时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前一段本人身份证丢失,需要到汉屯路派出所补办,就发生了下面的事情:
一、到汉屯路派出所补办本人身份证,被告知因西小屯整体拆迁,户口本需要整体更换,更换完才才能补办身份证。
二、按照要求准备了若干材料,汉屯路派出所审核时发现其中一项“拆迁安置协议”上户主(也就是我父亲)的名字“李宏武”与户口本上户主的名字“李四予”不一致。
三、于是我又到西小屯社区(原西小屯村委会)开具了证明,以证明我父亲“李宏武”与“李四予”为同一人。
四、户籍民警说村委会开的简单证明不管用,需要村委会出具体情况说明,并由社区民警做走访调查,以正式这两个名字确实系同一人,并由社区民警签字、盖章。
五、经过一番周折,西小屯村委会(社区)开具了情况说明,社区民警也出具了调查报告,证实两个名字为同一人。拿着这些资料,以为这次肯定能办成。谁知汉屯路户籍民警说只是可以办理新户口本,名字跟以前一模一样。但是曾用名无法增加,考虑到以后我们家的安置房还有后续办理房产证、小孩上学等一系列需求,户口本名字跟宅基证、拆迁安置协议的名字不一样,终归是个隐患,不如这次换户口本一步到位更正过来,彻底解决后续问题。
六、汉屯路说整个西小屯村的户籍资料都是从洛北派出所转过来的,让我们到洛北查户籍资料。可是洛北那边并没有找到最早的原始档案,原因是西小屯村有一部分资料缺失了。洛北那边让我们去汉屯路查老户口本,跑来跑去,汉屯路说上交的老户口本不是属于必须保管的档案资料,他们现在也没有。就这样,两边的户籍室都没有找到原始档案,我们要求洛北派出所给出一个档案资料丢失的证明,人家也不给出。就这样陷入僵局了。
我父亲现在的身份证上名字为:“李四予”。
我家现在户口本上户主名字:“李四予”。户口本上妻子名字:“韩月霞”
我父母结婚证上的名字:“李四予”、“韩月霞”
我家宅基证上的名字:“李宏武”。
在过去,宅基证上都是户主的名字。我母亲是外村嫁到西小屯的媳妇儿,我父亲祖祖辈辈都是西小屯人,我父亲和母亲都是头婚,没有离过婚,到村里找任意一个上点年纪的人打听,都可以得出结果,所以,“李四予”、“李宏武”这个很难确定吗?
其实,这就是个让老板姓去证明“你爹为啥是你爹”的问题,不是吗?所以再次恳请西工区的各位领导们放低身段,敢于担当,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不要总是把这些推给老板姓们,谢谢!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7-17 08:54:01
网友您好!汉屯路派出所户籍民警将与您联系,并沟通具体情况,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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