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实名举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碧桂园玖玺台售楼部以各种理由拖延不给客户办理网签,挪用客户购房资金。
本人在2021年六月以一万三千元一平的价格全款购买了一套洛阳碧桂园玖玺台120平的房子(11幢1单元2201),总价154万。按照购房时签署的预售购房合同第八章第十九条:“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内(不超过30日)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并将本合同登记备案情况告知买受人。”但是,一直到现在(2022年六月),玖玺台仍未给我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已经过去一年整。期间我多次向洛阳碧桂园玖玺台申请尽快办理网签,他们以洛阳房管局不让办理为由,拖延时间(有录音为证)。我已向洛阳房管局咨询过,房管局回答并无此事,他们那里随时可以办理网签,是洛阳碧桂园玖玺台拖着不办。(有录音为证)
我近期准备去交契税的时候,发现我们没有预售合同,导致现在契税没法缴纳。我去找售楼部,他们拒绝将预售购房合同给我,按照预售购房合同规定,我有权利拿走一份(有录音为证)。我考虑两年后卖出房子,按照政策,早签合同早备案可以早交契税,满两年就没有高额的税。但现在已经晚了一年,造成了我很大的损失。
我找律师咨询后得知,全款购房的钱当时应该进了洛阳碧桂园玖玺台开发商的一般账户,没有进监管资金账户,怀疑洛阳碧桂园玖玺台开发商恶意隐瞒并使用。
我的诉求是:
1、按照购房合同规定,付款后30天内未办理网签,我有权全款退回购房款。并按照银行大额存单基准利率赔偿我的损失。
2、如果我继续购房,应按照现价一万一千五一平的价格签定正式合同,开发商退还我多余的楼款。同时以物业费或车位的形式补偿这一年使用资金以及我无法缴契税的沉没成本。
我是复旦大学新闻专业的学生,我将利用媒体、法律等多种渠道维护我自身的合法权益。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2-06-07 17:50:16
尊敬的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中心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联系沟通此事,并督促开发企业尽快为您调查解决。经协调,开发企业请您到售楼中心找李经理协商解决此事。若双方协商不一致,您可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篇,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在平等、自愿、遵循公平的原则上签订的,购房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及专业词语仔细阅读,未尽事项可以体现在补充协议里,在双方认同合同条款后再行签订。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开发企业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将监管银行及监管账户明确告知承购人,并有义务协助承购人或贷款银行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印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并在售楼中心现场公示,购房者应将预售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应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防止“一房多售”。购房人可通过住房中心政务网站,或扫购房合同上的二维码,查看备案情况。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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