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5-27 18:34:59
网友您好!为规范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在城市区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措施。
同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在驾驶未列入工信部公告范围内的车辆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中关于该车辆为“非公路用车”的条款,并务必遵守国家和地方的道路交通法规。若您有其他疑问,请拨打洛阳市电动三四轮综合整治咨询电话:0379—60603338。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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