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洛阳市西工区九洲城业主,根据洛阳市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下发了《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满足群众新能源车充电需求规定,结合国家及河南省新能源汽车鼓励政策,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后,根据国家电网网上申请流程,到物业开证明时,物业先是以消防要求不允许等(后经咨询消防相关部门没有不允许也没有限制)各种阻拦推诿,总之就是不能安装,之后一年左右通过小区业主不断努力,物业终于同意可以个人车位安装充电桩,但是物业先是提出了要求产品有500万保险、施工方有3000万注册资质等要求层层设卡,后又要求个人安装充电桩必须要个人放置水基灭火器、摄像头、充电器箱等。
我想咨询一下:
1.按照《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现必须经物业施工许可是否合理,是否与办法相违背。
2.物业给的《个人汽车充电桩安装申报流程》是相关部门规定的还是物业自己出台的?根据本人朋友及同事小区安装充电桩的情况来看都没有相关规定。是否符合洛阳市现在开展的《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的设置不合理门槛等行为?
3.九洲城物业让个人购买灭火器、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是否在转嫁物业成本到个人?
盼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能够一一解答,如有违规相关部门能要求九洲城物业及时整改,还方便与群众。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2-05-30 17:31:2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立即与九州城物业负责人联系,其称物业公司根据《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由市住建局按照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及洛阳市居民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与改造的具体要求,统筹物业管理、空间受限、变压器容量不足等情况,并且本小区规划建设施工是在相关新能源政策出台之前,不满足安装充电桩条件。后经办事处多方协调,物业公司同意在达到安全条件情况下业主可以安装充电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唐宫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