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禁行的依据。
答:我市电动三、四轮车近些年无序增长,无号牌上路行驶,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给我市的交通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据统计,我市2021年涉及电动二、三、四轮交通事故总量为2447起,占全市事故总量的44.11%,死亡82人,占比27.61%,开展电动三四轮综合整治势在必行。
这个依据一共两句话。第一句,“无号牌上路”,可以给上牌啊,像两轮一样,两轮电动车五六年的车龄也能上牌,三四轮刚买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好的车况就不适合上路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去培训考驾照D照啊,现在三四轮车驾驶员一大部分都增了D照。
第二句,“我市2021年涉及电动二、三、四轮交通事故总量为2447起,占全市事故总量的44.11%”,那除去二三四轮,是不是汽车事故占了一多半,也没听说以此为依据,让汽车全都报废,每辆车补贴2000块钱啊。还有,禁行三四轮车的规定,把保有量是三四轮车几倍的二轮车事故量算在一起,这不沾边的论据,能作为制定禁行的依据吗?
洛阳这么大,基本上每天都有两轮车的事故发生,而这两年,三轮车出个事故,媒体都要报道下,为啥报道,恰恰是因为少啊。
这个依据一共两句话,没有一句能站住脚。
三四轮车的治理,是否要经过驾照上牌的过渡?如果一定要直接让新车报废,请重新披露2021年三四轮车事故数据,来支撑报废的决策,不要夹杂两轮。
为什么这么问?因为我家也有三轮,考了D照,出门很遵守交通规则,没有说想要投机取巧,违章不负责任,我支持像两轮一样上牌管理。谁家的几千块钱被清零,都会难受的。毕竟我们不是地主,家里没有余粮。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2-04-06 17:42:36
网友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分为两种:一种是机动车,另一种是非机动车。目前在我市出现的低速电动四轮车,从时速、质量、尺寸等方面均超出了非机动车标准,但是又属于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产品,不能登记上牌,但是由于部分市民已经购买和使用了此类车辆,并且在行驶中出现不遵守交通法规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投诉,强烈要求治理。
为规范城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积极预防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在城市区实施电动(燃油)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禁限行措施。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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