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物业办:
你部门在答复君河湾业主安装个人充电桩事宜时,一直以“现洛阳市新能源充电桩安装政策仍未出台”为由未予以实质性解决。
今市发改委面对同一询问,答复如下:“我市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中心城区充电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和《洛阳市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建成小区,要按照市住建局制定的《洛阳市居民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配建居民小区充电桩。”
一个说没有,一个说有,那么请问洛阳市发改委与你部门中是谁在说谎呢?
现在不仅市里有文件,省厅也有文件,在确有文件政策的情况下,你部门却不知有此类文件,说是渎职不为过吧?
群众多年以来持续投诉问题,你部门却态度敷衍,用同样的文字“复制粘贴”的形式进行统一答复,而不去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切身诉求,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是为行政不作为!
请你部门能够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下沉基层,了解群众需求,早日制定解决方案,解决群众难题。
回复部门:瀍河区 2022-03-24 11:22: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该小区前期规划不符合地下车库安装充电桩消防要求,洛阳市目前未出台安装充电桩相关政策,待政策出台后依法依规实施。
瀍河区物业办
2022年3月2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