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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伊滨区领导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

    我们隆安东方明珠小区业主在筹备业主大会时,按照河南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需提交5-10个业主的申请!我们提交了13个业主,附有签名和房产证身份证号复印件!30天后李村乡政府领导王盼的阻碍答复是:我们的名单有不符合要求!我们追问为什么不符合?王盼回答:不能告诉你。也没有指出我们工作哪里做的不到位。

    成立业委会,主张作为业主的合法权益是整体小区业主共同努力的目标。希望领导能够指出我们工作中哪里做的不到位?

    主张:帮助推进《隆安东方明珠》小区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补充内容:与王盼沟通内容: 1.王盼说我们有5人没达到条件。实际上我们提交了13名小组成员相关资料.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5名业主提交资料即可。即便是5人没达到条件,也有7人达到条件完全符合开展业主大会要求。对于那5个人那些条件不符合王盼未给出明确答复,原话为:没办法给你说,没必要给你说

    feiyu 2022-02-14 评论4 浏览4967 编号 20220214183826992 [伊滨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伊滨区 2022-02-15 11:05:40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业主联名可以申请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各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十日内组织成立首欢业主大会等组。
第十二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
出的決定;
(四)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规定;
(六)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业主义务。
经调查,隆安报名的13名业主中,其中9人没有按照规定正常履行业主义务,不符合条例规定。
原则上镇政府鼓励具备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希望业主行使权力的同时积极履行业主义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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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隆安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阻扰真正的业主们成立业委会,因为他们把小区当成自己的摇钱树了,现在名义上的业委会是开发商手里的房子登记的业主、开发商员工和物业人员组成的,代表的是开发商的利益,处处损害业主们利益,希望政府部门为真正业主们主持公道,帮助业主们早日成立自己的业委会!摆脱隆安开发商的魔爪和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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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都有私人的,很多成立的业委会的人员都自己收割了小区韭菜,什么都不干,车房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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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立业委会,就怕业主代表是一个以利益为主的团体组建,然后收割整个小区业主的韭菜,那就真的永无天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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