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温岳举,家住老城区东方光源4号楼2单元,以下所说句句属实,愿付法律责任!2019年12月14号初次用暖,房屋面积83平方,缴纳采暖费1498.2元,实用1205.9元,2020年11月30号缴纳采暖费1193.6元,实用509.82元.剩976于2021年5月份退还. 2021年11月10号再次缴纳采暖费时发现账户欠费1896.3元.2020到2021年产生费用2402.4元。当天去洛阳热力有限公司查账后被告知表跟邻居家的接错,我问热力公司张经理:“表错了怎么到第三年才发现,我账户欠费怎么不电话或短信通知下”得到的回答是 表错10年的也有。我说:“83平的经适房就我和妻子两个人住,第一年费用1200元,我妻子就比较心疼,平时洗手水还要留着冲厕所,第2年本不打算再用暖,在我的劝说下直到12月份才交费开阀,只开了主卧.客厅也是偶尔开一下.怎么会产生这么多费用 ,早知道这么贵,我们肯定不会用。11月5号 我女儿出生,孩子太小.需要用暖。”最后还是要求我把欠的费补上。2021年11月11号.12号两天.我通过拨打110 .12315 .12345,去信访局,去洛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热力办)求助,热力公司电话回复说表弄错啦,现在已经改正,让我把欠费补上。12号下午我再次来到热力公司找到李主任说我不可能用那么多,李主任告诉我 就因为我没有全开才费流量。我问李主任:“你们微信公众号里面政策法规第二十一条规定 企业需退还热费或者热用户需要补交热热经营费的,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2个月内结清。 这样不是违规了吗? ”李主任说是开发商把表接错了,让我去找开发商(有录音)。11月13号. 14号我走访邻居 了解暖气费用情况,得知除了我没有一家用超的,楼下101室(大户型)表错了,改正后费用1400多元,102室没有开,费用92元, 201室只用了不到一星期费用500多。对此我感到质疑,于15号又一次找到李主任,李主任告诉我 102室没有开阀,只是试了下水,费用92元,201室用的少加上开阀的费用共计500多(有录音)。我要求验表,他们说没时间,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热力公司承诺我说下个月有时间了再去验,最后让我看了下使用详单。详单显示2019年12月14日没有用暖之前就已经产生1351KWH累计能量,19年12月份瞬时流量在0.6到0.7m3/h ,2020年1月和2月瞬时流量0.6以下,3月份瞬时流量0.9左右,2020年12月.2021年1月瞬时流量0.45到0.55之间,2021年2月份 瞬时流量0.55到0.75之间,3月份0.8左右。百度搜索后才知道流速在0.35至0.5m/s之间算正常,我很奇怪,为什么每年供暖快要结束时我家的瞬时流量总要超过0.8 。
回复部门:热力集团 2021-11-17 09:34:35
用户您好,
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经核实,热力公司施工单位建设完成分户计量装置后,计量表后与用户室内的连接由置业公司负责,表后连接错误,但把表号换过来后,根据你家分户计量表每天监测的数据看,实际用热量是事实,考虑到不影响你家正常供热,你可先预交热费保障供热,采暖后申请验表,如是分户计量装置问题,热力公司负责,如计量表没有问题,你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另,你到公司信访反映问题说你目前经济困难,公司为解决你的问题,提出让你先交一部分费用,余款先打条承诺明年再补交,以解燃眉之急。考虑到你家实际困难,我们给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你决定后可与我们协商。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