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4月1日入职的协警(交警队),当时入职要求是18岁至29岁青年,在玻璃厂路40号面试招骋,市直机关身检。上班在安乐设施大队院里统一军事化管理,高峰期路面站岗台打手势,。2008年说要缴纳社保需要签合同,在凯旋路王城大道东南角大厦里有我们交警队政治处人负责,签后两份合同全部由他们拿走,一直至今都是这种签法。 2005年至今我在交警队工作了16年多,把一生中整个青春奉献给了交警队,可我们现在只有1570元的工资,全洛阳市最低也没有交过住房公积金!这十几年中我们在同个岗位上工资卡换过几次,警号换了三次,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后来又招辅警,各种审核考试最后安排到我们正在工作的岗位上,待遇相差近一倍,这对我们平等吗?合法吗?洛阳是旅游城市交警队一线工作节假日都是最忙的,我们停休工作不怕辛苦,不管是零下10度左右的低温或是四十多度的路面高温,只要有工作需要我们配合民警第一组冲在工作岗位上。但当我这个八零后渐渐老去,承担起上老老下小的责任时,请给予我们合理合法的生活保障!
回复部门:公安局 2021-10-27 0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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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人员按照人社局招录要求进行招录,并由人社局进行审核,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洛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相关要求缴纳社会保险;支队一直致力于提高辅警、劳务派遣人员福利待遇,确保辅警、劳务派遣人员职业待遇保障持续提升,不断增强辅警、劳务派遣人员自身认同感和归属感。若您有什么其他的问题,请与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治处或洛阳市人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电话:63629915(交警支队)、63200573(人社人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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