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部门领导
现我投诉洛龙区德佑房产(盛唐至尊编号NO. LY-111英才路店)及该中介公司员工贺某某。说能办理【高新区幸福城经济适用房】总费用4.5万,我与2018年6月24日向德佑房产中介贺某某交了一万元(中介要求现金)定金,贺某某给我本人打了收据和身份证复印件,(承诺办不下来退定金)大约半年后我问德佑贺某某【幸福城经适房】进度,回复我没有批下来,让我等下一批,我说那我不办了,要求德佑中介把定金退还于我,当时贺某某说办理的人有很多,都是分批退,退款时间是一个月后统一退款,这一等就是两年多,我中间问德佑贺某某要过多次,从一个月后推到再等几个月,在到现在说没钱等借口推诿…最近一次我向德佑贺某某要求退还定金是2021年9月30日,这次又借口说钱给了一个叫陈某某的人,陈某某把钱给她,她才能退还我钱。德佑贺某某口中的陈某某曾因【高新区丽景苑经适房】被抓,贺某某说要等到丽景苑案件结束,贺某某才能退还我钱,针对德佑贺某某说的情况我也到了受理此案件的涧西长安路派出所了解情况,涧西长安路派出所专案小组警察告诉我,丽景苑案件已经在2020年9月结案,所有涧西区丽景苑受骗群众均已获得赔偿,陈某某目前是取保状态,人在外面,此情况长安路派出所说,所有卷宗材料,相关部门可调阅。跟德佑贺某某说的人目前是被抓状态,等案件结束完全不符,且贺某某本人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她把钱交于陈某某(无收据,无转账记录)综上所述一,贺某某骗我本人及王城路民警,二:利用中介行业工作之便向我骗取定金,在已各种行业内便利消息找各种借口谎言来蒙骗我,达到拖延推诿不退钱的目的。我于2021年10月1日在王城路派出所报案,虽报案但民警给我回复是,民事经济纠纷不予立案,他们管不了,建议我们找房管局,住房保障局,及工商等部门投诉,以上部门打电话咨询,互相推诿,都说不归本部门管,请问到底归哪里管?所以恳请有关监管部门对于这种利用中介工作身份骗取钱财,蒙骗百姓的无赖行为,能给予严厉打击,让百姓有情可诉,有冤可伸。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10-13 17: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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