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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但至今开发商没有办理出界定卡和房产证,现在由于两个孩子的出生以及父母的同住,需要改善购买大一点的商品房,请问,现在住的经济适用房在没有界定卡和房产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
补缴 出让金 适用房 界定 购买 经适房 是否 土地 同住 办证
回复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1-09-23 15:25:13
网友您好: 根据诉求人反映的问题,经联系已向诉求人解答,诉求人已清楚。 疫情期间请广大网友做好疫情防范、防控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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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15247372... 2022-03-23 16:44:51
怎么回答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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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_Q0403339... 2021-10-13 21:18:38
怎么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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